罪犯吴福才犯盗窃罪,于2024年9月27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2024年11月10日,罪犯吴福才以其患有胃恶性肿瘤、肺继发恶性肿瘤、淋巴结继发恶性肿瘤需要治疗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本院经初查认为,罪犯吴福才的情况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立案受理。现将对罪犯吴福才暂予监外执行立案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如对本院上述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本院反映。
枞阳县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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