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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保障民之所盼 枞法执行持续亮剑——枞阳法院再次开展“徽动执行”暨“终本清仓”专项执行行动

作者:周正大  发布时间:2024-11-18 09:37:52 打印 字号: | |


为积极响应安徽省高院“徽动执行”集中统一行动部署,进一步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11月12日,枞阳法院再次开展“徽动执行”暨“终本清仓”专项执行行动,此次行动着力清理涉民生、涉金融等一系列重点案件,同时全力推进“终本清仓”工作,以强大威慑、高压态势倒逼被执行人履行应尽义务,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当日清晨6时,执行干警们顶着初冬的寒风,汇集在执行局门口等候号令,随着执行局长胡孝伟一声“出发”令下,执行干警按照既定方案兵分三路,分别奔赴各自的执行现场,对被执行人进行“围追堵截”。至此,新一轮执行风暴在枞阳县域内拉开帷幕。

黄某某系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本次行动之前,执行干警对其名下的房产和车辆进行了实际控制。11月12日上午,执行干警再次督促黄某某主动履行生效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告知其如继续逃避执行,将对其名下财产进行挂网拍卖用以兑付胜诉权益,得知自己的车、房可能被处置,黄某某慌了神,立即开始筹钱,并火速赶往枞阳法院执行局,向执行干警表明还款意向。最终,在执行干警的倾力协调下,黄某某向申请人一次性支付了案款40万元,并就余款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当天,43名涉民生系列案件的申请人成功拿到案款合计672793.8元。在吴某某等人与枞阳县某村民委员会系列纠纷中,经枞阳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调解生效后,该村民委员会却始终未按调解履行义务,案件遂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干警采取一系列强制措施后,该村民委员会积极主动履行,与申请人一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本次行动过程中,在执行干警的督促下,该村民委员会按期履行义务,及时将案款汇入了枞阳法院。

行动开展过程中,一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安徽某铝塑制品公司主动向枞阳法院缴纳案款165万元。原来,在本次行动开展前,执行干警远赴福建省对该公司名下一辆奔驰S680型号汽车实施了扣押,并告知该公司如不能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将对依法处置该车辆。得知这一严重后果,11月12日下午,该公司向枞阳法院汇款165万元,主动履行了全额案款。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共采取搜查措施36次,依法拘传被执行人4名,当场执行完毕案件5件,达成和解案件3,累计执行到位金额达2773993.8元。“执”民之所急,“行”民之所盼。接下来,枞阳法院将以更实作风、更严举措、更大力度、更高标准落实“徽动执行”和“终本清仓”专项行动要求,精心组织实施,高效系统推进,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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