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枞阳县人民法院义津法庭运用“先让礼让工作法”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让矛盾止于庭前,圆满化解了该起纠纷。
2017年张某、王某、李某合伙承包了某公路建设工程,期间陈某多次为该工程提供砂石材料,建设工程中张、王、李三人支付了部分材料款;在承包工程期间,张某、王某、李某亦向陈某借款。后双方就具体偿还事宜产生纠纷,陈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希望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经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并征得双方同意后,本案进入诉前调解阶段。在此过程中,承办法官邀请双方当事人来到法庭协商,因双方对具体偿还数额意见不一致,协商一度陷入僵局。为打开协商局面,承办法官分别与当事人进行单独谈话并向他们宣传先让礼让文化精神,希望他们能够相互体谅对方难处,大家一起合力将此事解决。通过不断地沟通与劝导,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张某、王某当场打下欠条同意偿还部分欠款,并且保证一定如约偿还,而陈某也自愿放弃对剩余欠款的追偿。本起案件在诉前调解阶段成功达成和解,陈某申请撤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枞阳县人民法院一直高度重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致力于从源头上解决案多人少问题,从实质上化解纠纷,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今后枞阳县人民法院将会继续切实为当事人减轻诉累,解决实际困难,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