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枞阳法院义津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让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得以调和。
2023年6月,王某受托前往张某家中进行家庭装修。在装修过程中,经双方确认共产生3000元的石料费用。完工后张某仅支付王某1000元石料费,剩余2000元经王某多次催讨无果,王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尝试与张某进行沟通。起初张某态度消极,不愿接听承办法官的电话,义津法庭干警便多次前往张某家中,与其进行面对面交流,劝导其诚信是做人之本,希望张某可以按约支付石料费。张某被法院干警不辞辛苦耐心调解的行为所感动,主动与承办法官联系,表示愿意付清剩余石料费。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就纠纷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和解协议,王某自愿承担诉讼费用,而张某当场支付了2000元的石料费,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枞阳县人民法院将会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工作作风,急群众之所需,想群众之所想,努力化解纠纷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