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枞阳县人民法院横埠法庭充分运用“先让礼让”工作法,成功调解一起邻里间涉绿化树木被损害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原告桂某与被告陈某系前后隔壁邻居关系。桂某常年在县城居住,老家院前种植有一排女贞树,位于陈某屋后。由于桂某许久未在家居住,疏于对屋前树木的管理,其屋前的女贞树长得“枝繁叶茂、郁郁葱葱”,对陈某的房屋采光、出行存在一定影响。可能由于双方缺乏交流、沟通,陈某又认为树木不值钱,便对屋后桂某家的女贞树喷打了除草剂,致使一排女贞树全部枯死。桂某知晓该情况后,于2024年8月8日,找到陈某说理,但双方你一句我一句,各说自己的“理”,互不相让,无奈,桂某报警处理,后经派出所调解未果。为此,桂某一纸诉状将陈某告上法庭,因而成讼。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桂某的诉讼请求也仅是要求陈某赔偿树木损失一千余元,知道桂某诉讼并非为了损失,为此,主动向桂某了解情况。果然如法官所料,桂某诉说自己诉讼不是目的,主要为了出一口气,陈某将自家的女贞树损毁却没有任何道歉之意。了解该情况后,承办法官及时来到陈某家里,并查看了现场,了解到陈某当时也是一时之气,缺少和桂某沟通。经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并解释邻里关系要多注重沟通,以和为贵。最终,陈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先让”,愿意赔偿桂某500元,并愿意向桂某表示道歉。对此,承办法官及时将该情况告知桂某,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桂某通过劝解,且看到陈某的“先让”,也主动“礼让”,告知法官,陈某既然认识到了错误,并真心表示道歉,考虑邻里关系,自愿放弃要求陈某赔偿树木损失。最终,本案经调解,双方握手言和,案结事了,纠纷圆满解决。
当下,群众的维权意识有了较大的提高,很多邻里关系,因为一些小事情而产生矛盾,进入诉讼的情况也越来越多。对于这些情况,枞阳法院注重用情调解,充分运用“先让礼让”工作法,让司法调解既有深度又有温度,既要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也要着重修复群众之间的和谐关系,将能动司法工作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达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