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热天还要麻烦你们亲自跑一趟,为我的事情你们真是费心了,太感谢了……”夏日骄阳似火、热浪翻滚,汤沟法庭干警一行人顶着烈日来到一起劳务合同案件当事人家中,在前期沟通协调的基础上,当事人愉快接受了调解的内容,并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至此,该起多年劳务欠款纠纷一案也得以圆满化解。
原告陈某系从事建筑劳务工作。2016年2月,被告施某将其房屋建筑劳务工作交于陈某完成,双方约定房屋建筑按每平方米120元的价格计算。工程完工后,双方就劳务款项协商未果。嗣后,经陈某多次向施某催讨,双方就工程质量、面积、金额均有较大争议。无奈之下,陈某一纸诉状将施某告上法庭,请求其立即支付劳务工资款6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施某联系,认真听取其意见和想法。施某愤慨表示陈某交付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双方对建筑面积计算结果也存在不一致,因此其要提出反诉和申请房屋质量问题的鉴定。针对施某的意见,法官对其释法明理,告知申请房屋质量问题的鉴定不仅鉴定费用高昂,其也已从2017年入住至今,且陈某提供的仅是瓦工劳务作业也即清包工,故申请鉴定存在较大风险且费用高昂。至于建筑面积这一块,双方可以坐下来协商,也可以让第三方介入测量,问题自然迎刃而解。为彻底化解双方的纠纷,法官及时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厘清争议焦点、拉近双方差距。经过法官多轮调解努力下,施某明确表示放弃申请鉴定,陈某也在劳务工资款数额上作出让步,双方最终就劳务款项的数额、给付的时间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多年的纠纷就此化解。因施某经营门店生意不便到庭,为便于当事人诉讼,法庭干警一行人冒着酷暑来到了施某门店,也有了文章开头那暖心一幕。
下一步工作中,汤沟法庭将一如既往地坚持为人民司法,为辖区群众再多想一点、多做一点,用实际行动赢得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在细微处让辖区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为民的力度和“如我在诉”理念所带来的良法善治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