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枞阳法院快速执结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受理到成功执结仅用时10天,高效兑付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了案件申请人的高度认可。
枞阳县某银行与刘某某、王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枞阳法院依法审理,判令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赔偿原告枞阳县某银行借款及利息费用合计153118.18元,王某某对刘某某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两被告逃避履行赔偿义务。无奈之下,枞阳县某银行遂向枞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督促其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8月15日,王某某接到执行干警督促履行的电话,主动来到枞阳法院执行局。在执行局内,执行干警秉持着能动司法的理念,主动对王某某进行释法明理,讲明利害关系,告知其一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会处处受限,引导王某某主动履行。最终,在充分了解执行措施的强制性后,王某某主动履行了欠款和利息。至此,该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