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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到期诉返还 即时履行言和话家常
作者:朱方龙 疏琛  发布时间:2024-07-12 09:05:22 打印 字号: | |



脚踩泥土上,芬芳自然来。七月的大地上晴空当日、烈日炎炎,但这挡不住枞阳法院汤沟法庭干警一行人的脚步,更阻挡不了司法为民的赤子之心。7月10日上午,枞阳法院汤沟法庭干警一行人驱车前往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案涉现场,当场组织当事人验收交付、签字确认。同时与双方话家常、聊过往、展未来,亦亲自见证了双方当事人的握手言和。该案的成功化解,既打开了双方的“心结”,也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生动诠释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枞阳法院落地生根。

案情摘要


原告宗某与被告余某系同村村民。2017年,余某租赁了宗某的山场林地发展养殖业,鸡场也一步一步发展壮大起来,余某夫妻俩用心经营着鸡场,付出了大量的心血。随着土地租赁期限届满,宗某表示不愿意继续将土地租赁给余某,要求返还土地,为此双方为此发生争议、不欢而散。经当地派出所、村委会的多次协调未果,宗某一气之下将余某告上法庭,请求其立即返还租赁的土地。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意识到该起纠纷的源头系“心头之气”,案件不能简单地一判了之,如不去实质性化解双方的“心结”,其导致的结果可能是案结事未了,甚至会一案结多案生。为彻底化解双方的纠纷,法官多次前往案涉场地,用心倾听双方的心声,找准纠纷的焦点,及时疏导双方的对立情绪,厘清责任,向着共同点发力;同时借力当地村委会的法律明白人,开展释法明理工作,共同助推矛盾纠纷的化解。在多方的合力下,历经多轮协商,双方终于就土地返还以及土地上鸡舍的拆除达成一致意见,本案再无其他争议。余某也按照约定,及时拆除了案涉土地上的鸡舍,清理了土地上的相关附着物。在完成相关交付的手续后,余某打开了话匣子:“咱们之间也没有什么大的矛盾,今天当着法官的面,我即时腾空交付了租赁的土地,大家以后还是朋友。在这里要感谢法官的用心调解,为了我们的事情,跑了不知多少次。结局咱们都满意,我们也拉拉手,让过往的不痛快烟消云散吧……”

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汤沟法庭始终把实质性化解纠纷放在前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身处矛盾纠纷的前沿,下大力气化解群众身边的“小摩擦”,解决人民群众的“心头大事”,整合各方力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用实际行动描绘司法为民好“枫”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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