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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罪犯章春根暂予监外执行立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10 20:35:22 打印 字号: | |


 

罪犯章春根犯赌博罪,于2024年2月20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2024年7月8日,罪犯章春根以其患有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心脏病、心房颤动、高血压3级等疾病需要保外就医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本院经初查认为,罪犯章春根的情况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立案受理。现将对罪犯章春根暂予监外执行立案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如对本院上述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本院反映。

 

 

枞阳县人民法院

2024年7月10日

 

意见反馈方式:

电话:0562-3213756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枞阳镇长安路枞阳县人民法院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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