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随着申请执行人的一纸结案申请书,一起拖欠23万余元货款的案件顺利执行完毕。通过强制扣押被执行人名下钻机,促使被执行人七日内将拖欠案款履行完毕,再一次彰显了法院硬核执行的威力。
申请执行人安徽某机械公司与被执行人铜陵某运输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枞阳法院审理,双方当事人对27余万元购买钻机款达成调解,约定分期支付,在支付了4万元货款后,铜陵某运输公司对余下的23万元货款一直拖欠未付。经催告仍未支付后,安徽某机械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经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十万元存款,依法进行了扣划,但对剩余案款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人员通过申请人对钻机出厂时的定位进行查找,锁定了钻机所在的具体位置。明确具体位置后,执行干警迅速赶到现场。经过几个小时的操作后,钻机被顺利扣押。
见钻机被扣押,无法工作后,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承办法官和申请人,要求履行。七日后,被执行人将13余万元货款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案件执行完毕。
下一步,枞阳法院将继续加大财产调查、处置力度,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用好用足强制执行措施,切实提供执行质效,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