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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执”履责再出发——枞阳法院开展端午节前“徽动执行”集中执行行动

作者:张金林 汪银萍  发布时间:2024-06-11 10:52:03 打印 字号: | |

为积极响应省高院开展“徽动执行”集中统一行动决策部署,切实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优化营商环境,端午节前,枞阳法院抓住有利时机,在65日至7日开展为期三天的第六次“徽动执行”集中执行行动。

在经过周密部署后,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新辉在行动前进行现场动员,为期三天的集中执行行动正式拉开帷幕。

案例一  

执行干警提前获悉丁某某活动范围,摸准其行动轨迹,并在申请执行人配合下将正在家的丁某某堵个正着。到达法院的丁某,执行干警秉持法律讲透和道理讲明的工作模式,对被执行人耐心讲解,但丁某某却态度散漫,对执行干警的耐心说法置若罔闻。鉴于其对抗执行的态度,执行法官遂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

案例二

 65日晚间九点,在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后,执行干警迅速赶往被执行人在OU山镇的老家,经两个多小时的操作后,顺利将被执行人名下车辆扣押至执行局院内。在知晓车辆被扣押后,被执行人胡某第二天一早便来到执行局,一次性支付案款六万元,一起案件执行完毕,并与另外两起案件申请人达成和解分期履行。

案例三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查明被执行企业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过多渠道查人找物,终于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台钻机。在找准钻机所在位置后,执行干警来到现场,由于工地人员较多,为避免受到阻挠,几名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钻机进行控制,经过8小时后,钻机最终顺利扣押。钻机被实际扣押,为下一步开展评估拍卖事项奠定了坚实基础。

案例四

陶某某系三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经执行法官传唤至执行局后,仍然表示无力支付欠款,承办法官遂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迫于执行压力,在送拘途中,将一起3000元小标的案件履行完毕,并与其他两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 

本次集中行动共出动干警20余人,警车4辆,拘传被执行人12人,拘留3人,执行完毕7件,和解执结13件,部分履行5件,执行到位金额68.37万元。下一步枞阳法院将继续常态化开展执行行动,充分运用各项强制执行措施,持续发力,用实实在在的行动维护公平正义、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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