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现在来缴纳案款,请你马上屏蔽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5月13日,因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银行办理贷款受阻,被执行人李某某主动来到枞阳法院执行局,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
案情简介
据悉,2019年以来,李某某雇佣陈某某为其提供劳务服务,至2021年5月,共欠陈某某劳务费9万余元一直未付,陈某某多次催讨未果后,遂将其诉至枞阳法院。枞阳法院依法主持调解,陈、李二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李某某于2023年12月30日前付清所有欠款,但调解生效后,李某某仍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陈某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T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为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确保劳务费用能够得到及时兑付,执行干警先后向李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要求其申报财产,主动履行义务,但李某某不为所动,逃避履行,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也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了敦促李某某履行义务,执行干警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月13日当天,陈某某因在办理贷款业务时,发现自己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办理银行贷款遭拒,于是带着现金主动到法院履行了义务。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接下来,枞阳县人民法院将在执行工作中继续发挥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的导向作用,综合运用失信和限高措施压缩被执行人生存空间,倒逼失信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裁判,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