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枞阳县人民法院横埠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及时高效化解了矛盾纠纷,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共赢效果。
2022年10月至2023年1月,原告王某受雇于被告李某在上海松江区从事瓦工工作,工作完成后李某支付了部分劳务费,剩余7590元至今未付。期间王某多次催要,李某均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王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卷宗,认真梳理案情,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案件具体情况。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调解更有利于纠纷化解,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遂组织原、被告双方展开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本着充分协商、互相体谅的原则,向被告李某释明这笔钱是务工人员的报酬,工资款能否及时到位直接影响务工人员及其家庭的正常生活,并耐心阐明恶意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在承办法官的劝导下,李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自己对所欠原告王某工资款数额无异议,愿意配合调解工作的展开。随后,承办法官与原告王某展开深入交流,告知其李某的意愿,希望其能以心平气和的态度解决问题。最终,在承办法官坚持不懈的努力下,原被告双方放下成见、冰释前嫌,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李某一次性给付原告王某工资欠款7590元,至此该案得到圆满解决,为群众解了“薪”愁。
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在司法实践中,枞阳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一件事一次了”为导向,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促当事人及时履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