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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指导化纠纷,护“未”成长初见效
作者:钱程玲  发布时间:2024-04-19 10:39:36 打印 字号: | |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人民法院始终勇担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任。近日,枞阳法院会宫法庭通过家庭教育指导成功在诉前化解了一起因孩子教育问题引发的离婚纠纷案这也是“枞阳县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揭牌以来通过家庭教育指导化解家事纠纷的成功案例

2010年,李某王某登记结婚,婚后二人育有。李某认为王某未尽到父亲应尽的义务,辅导孩子作业时经常殴打孩子,自己无法与王某沟通,为此提起离婚诉讼

因涉及未成年法官第一时间与王某取得了联系,王某承认因孩子顽皮,在管理教育过程中确实存在体罚孩子的行为,其目的是管教孩子。法官告知了《家庭教育促进法》中的相关规定,指出以粗暴方式辅导孩子作业,属于家庭教育不当行为,情节严重甚至会触犯刑法。要求监护人在管教孩子时,要言传身教,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孩子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经家庭教育指导和心理疏导,王某认识到错误,并明确表示悔改李某也鉴于王某的表现撤回了离婚诉讼。

青少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法律是守护未成年健康成长的有力盾牌。枞阳法院将依托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加强与妇联等单位的通力协作,共同促进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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