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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法院:以保促调 以保促执 从源头缓解执行难
作者:周正大  发布时间:2024-04-11 08:30:59 打印 字号: | |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财产保全作为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制度,是保障胜诉权益顺利实现,将“纸上权益”兑换成“真金实银”的一把利器。

近日,枞阳法院执行保全团队干警远赴江苏省无锡、常州等地市,依法对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被告进行财产冻结,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上了一把“安全锁”。

据了解,枞阳县某商业运营物业管理公司因经营周转需要,向甲银行借款1900万元,并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了借款期限与借款利率。甲银行放款后,该公司未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多次催讨未果后,甲银行具状起诉,将该公司诉至枞阳法院,并申请了财产保全。

对该公司进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后,两名干警星夜兼程,根据申请人甲银行提供的财产线索火速赶往了无锡等地,顺利的查封、冻结了被申请人的名下财产。由于保全工作高效、到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及时有效的保护,为下一步案件化解奠定了良好基础。

近年来,枞阳法院始终坚持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不断建立完善内部执源治理机制,前移解纷端口,加大财产保全力度,致力于缩小执行立案“进口”,扩宽纠纷源头化解“出口”,为诉源治理、执源治理注入不竭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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