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下午,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双方当事人在我先让你礼让的和谐氛围中得到圆满化解。
2023年下半年,丁某受钱某雇佣前往其承包的工地做工,在操作过程中丁某不慎打伤眼睛,双方就后续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后丁某诉至法院。
受理本案后,承办法官当即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相关案情,得知两人对基本事实争议不大,仅就赔偿的具体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于是法官决定将二人约到法庭,面对面进行沟通。
“眼睛受伤后,一直没有恢复好,我在工地上做工,你就应该赔偿我损失,至少要9万块。”
“你确实是在我这里受的伤,但你拢共也就做了两天工,而且受伤住院费用都是我付的,这个工地我本来就没搞到钱,现在已经亏本了,顶多还能给你5万块钱。”
“少于9万就没法谈!”
见双方抵触情绪较大,沟通一时间陷入僵局,法官遂通过“背对背”调解方式,向双方详细说明各自过错、损失计算等,在承办法官耐心释法明理下,钱某率先作出让步,表示丁某为其做工,应承担的责任其不会推脱,愿意再赔偿8.5万元,只是目前经济实在困难需分期支付,同时丁某也表示理解钱某难处,同意钱某分期给付赔偿款。最终双方在法官调解下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该起纠纷得到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