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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往“执”前 实干争春——枞阳法院清明节前开展“徽动执行”护航发展专项执行行动
作者:周正大  发布时间:2024-04-07 08:40:43 打印 字号: | |

 

春风十里,不如执行到底。为贯彻落实《安徽法院“徽动执行”集中统一行动方案》精神,抓好抓实“公正与效率”,充分发挥执行职能,服务大局、护航发展、保障民生,4月3日,枞阳法院充分利用清明节前被执行人返乡祭祀“窗口期”战机,冒雨开展首场“徽动执行”护航发展专项执行行动,助力企业清收债权、纾困解难,用真金白银兑付当事人胜诉权益。

当日清晨6时30分,随着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新辉一声令下,20余名执行干警分成3个执行小组,闻令而动,奔赴各个执行现场,拉开了此次专项执行行动的帷幕,1名枞阳县人大代表全程监督、见证本次执行行动。

行动开展前,枞阳法院执行局召开专题会议,提前进行研究部署、制定行动预案、梳理案件范围、明确目标任务,对重点案件进行逐案分析,因案施策,靶向发力,确保有的放矢,行动取得实效。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们充分践行“能动司法”理念,结合涉企案件的特殊性,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针对不同的被执行人,及时分析研判,合理调整方案,边执法边普法,将释法明理与强制措施相结合,或循循善诱、促成和解;或严厉督促、勒令履行;对于抗拒、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综合运用拘传、拘留措施;对于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前往其所在的基层自治组织进行线索调查或耐心做其家属思想工作,劝导家属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到法院履行义务。

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李某某债权合同转让纠纷一案,李某某因逃避履行债务而被申请强制执行,此次集中行动,执行干警在确定其下落后,果断出击,将其从家中拘传至枞阳法院,并告知如不履行还款义务,将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在强制执行的威压下,李某某当场履行了全额案款。

另一起涉企案件的被执行人盛某某,因未按前期达成的和解协议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而被列为重点攻坚对象,执行干警上门执行时,盛某某并未在家,执行干警遂依法扣押其名下车辆,并电话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盛某某感受到了执行干警兑付胜诉权益的决心,当日下午14时,主动给付了案款256532元,该案成功执结。同日,另外一起“终本”案件,也因执行干警勠力执行而执行完毕,案件申请人成功领取到了5万元案款。

行动历经10个多小时,干警们始终保持着昂扬的斗志,截至当日下午17时,枞阳法院成功拘传被执行人12人,拘留1人,扣押车辆一辆,2名被执行人迫于执行高压当场履行35.72万元,执行到位总金额72.7万余元。下一步,枞阳法院将继续妥善把握执行时机,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充分展现人民法院在护航企业发展、保障服务民生方面的力度与温度,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法院执行工作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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