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几年前的原定抚养费数额已然跟不上发展的节奏,且处于过低的水平线,当事人诉请提高抚养费数额是否能得到支持?3月29日,枞阳法院汤沟法庭庭前调结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承办法官依法向双方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耐心劝导双方放下芥蒂、克服眼前的困难,共同为了孩子更好地成长而着想。在双向奔赴的感召下,双方最终言和、友好解决。
原告钱某乙系被告章某的婚生子。2020年钱某乙的父亲钱某甲与章某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其中判令婚生子钱某乙由钱某甲抚养教育,章某每月给付子女抚养费650元,直至婚生子钱某乙年满十八周岁时止。嗣后,钱某甲在江苏务工,钱某乙也在其务工地方读书生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钱某乙的生活开支也逐渐增长,章某给付的抚养费已明显不能跟上钱某乙支出的节奏。经钱某甲与章某沟通协商提高抚养费事宜未果。为此,钱某乙将其母亲章某诉至法院,请求提高抚养费。
案件受理后,法官将诉状及相关诉讼文书材料送达给章某,并认真听取其对钱某乙诉求的想法和意见。章某表示,对钱某乙起诉提高抚养费自己想不通,其认为法院已然经过判决,抚养费的标准就按照之前的判决给付即可。钱某乙起诉是其父亲钱某甲背后撺掇的,另外自己近几年日子也不好过,不同意提高抚养费。针对章某的意见,法官及时向章某释法明理,告知钱某乙的诉求有理有据,虽然钱某乙的抚养费已经人民法院判决,但该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同时这也是为人父母应尽的责任。开庭前,章某早早来到法庭,法官抓住庭前的有利时机,耐心劝导,从法理、情理角度出发,解开章某的误区。同时也积极与钱某乙的法定代理人钱某甲沟通交流,将章某的想法和实际情况如实告知、争取理解,亦从钱某乙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希望其放下争议、求同存异,一切为了孩子。在法官的双向发力下,双方逐渐回归理性,各自退让一步,就抚养费提高的数额达成一致意见。至此,该起抚养费纠纷尘埃落定、妥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