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间的推移、记忆的消退,多笔借款中可能会出现混淆,导致疑点重重,如何准确界定成为关键。3月22日,枞阳法院汤沟法庭庭后调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该案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分析界定下,双方当事人最终释然,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避免了案件后期的诉讼和鉴定程序,更是实质性化解了双方的纠纷,从而实现双方的共赢。
原告乔某与被告周某系朋友关系。2012年至2015年期间,周某因资金周转多次向乔某借款,乔某以现金方式共计出借6万余元于周某,双方口头约定利息为月息1分,周某向乔某出具了四张借据。嗣后,周某仅归还了部分的借款利息,借款一直迟迟未还。经乔某多次催讨未果,为此,乔某一纸诉状将周某告上法庭,请求判令周某立即归还其借款及相应的利息。
案件受理后,法官及时将诉状及相关诉讼法律文书材料送达于周某,认真倾听周某的意见。周某表示,其是欠乔某的钱,但是没有这么多钱,且其中一张借据3.5万元不是自己书写的,但是还有一张3万元的借据在乔某那,明确表示要申请笔迹鉴定。经与乔某核实,其明确表态3.5万元的借据是周某书写,而3万元借据的借款人是另有其人。案件的借款顿时变得扑朔迷离,到底是谁记岔了呢?庭审中,法官针对双方的争议焦点,在证据质证环节,对四张借据的原件仔细核对,组织双方发表质证意见。通过庭审查明,四张借据确系周某亲笔书写,而双方争议的3万元借据而是另有其人,周某系该笔借款的担保人,但该笔借款的担保期间已经过。该笔借款乔某明确表示与周某无关,自己也不会让周某承担任何责任。庭审后,法官积极与周某沟通交流,讲清周某所要承担的借款的法律关系,条分缕析、清晰界定。同时也积极争取乔某的共情,换位思考、以和为贵。最终在法官的用心用情调解下,双方就借款的数额、还款的时间、给付的方式达成一致意见,案件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