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两次耐心细致地调解,使我们之间的纷争得到了及时化解,问题解决了,我晚上也能睡安稳觉了。”这是3月8日枞阳县法院法官在枞阳铁铜某村调解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后,一方当事人对法官说的一番话。
原告朱某某与被告许某某均系枞阳镇铁铜江心洲某村村民,朱某某与许某某于2021年1月签订一份建房协议,约定许某某的房屋由朱某某承建,双方约定了工程价款等事项。但是,2021年3月房屋建成后,许某某以所建房屋质量有问题为由一直拒绝支付建房款。村里多次调解及双方多次沟通均无果,无奈,朱某某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为更精准地查明案件事实,承办法官于开庭前一天乘渡船前往许某某房屋所在地进行现场勘查,细致地向案件当事人了解争议房屋的相关情况,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开庭时,许某某未到庭参加诉讼,为使双方矛盾能及时有效化解,承办法官再次驱车赶赴纠纷所在地村委会,在村干部配合下,组织当事人再次调解。调解中,承办法官针对焦点问题,耐心疏导双方的对立情绪,不断拉近双方的预期,经过3个多小时的耐心说法释理,原被告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许某某当场向朱某某支付了款项。至此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近年来,枞阳法院依托多元化解纷机制,加大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力求减少当事人诉累,增加当事人服判息诉率,即使是标的额很小的案件,只要有1%的调解可能,就要付出100%的调解努力。用“小案件”诠释“大道理”,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