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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响雨中执行“进行曲” 撑起司法为民“艳阳天”
作者:周正大  发布时间:2024-02-05 08:47:49 打印 字号: | |

淅淅沥沥,雨打衣衫,为民之心不褪色;道路湿滑,踏水溅花,攻坚步履不停歇。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法院涉民生案件和其他小标的案件集中执行行动推进会会议精神,热切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与呼声,枞阳法院紧抓临近春节被执行人返乡的有利契机,于2月4日开展涉金融攻坚暨涉民生、其他小标的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的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清晨7时许,寒风瑟瑟,冬雨绵绵,但枞阳法院执行干警却依然热情如火。随着执行局负责同志的一声“出发”,执行干警兵分三路,按照既定方案快速行动,奔赴执行现场。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充分利用了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过节的“黄金时机”,着力解决县域内“涉民生、涉金融、小标的”执行案件,让人民群众将“真金白银”装进口袋,安“薪”过个祥和的春节。


案例一

陈某某系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盛某某与陈某某经人介绍相识,于2015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因生活琐事多次发生争吵以致感情渐生不睦。2023年9月,盛某某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请求离婚。经枞阳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约定婚生女小陈由盛某某抚养教育,陈某某按1000/月的标准给付抚养费,每年抚养费于当年12月30日前付清。协议生效后,陈某某未按照约定履行,拖欠3000元抚养费未付,盛某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标的虽小,确是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最直接的体验,执行干警对该案高度重视,立案之初,便通过电话组织双方处理纠纷,此次集中行动,执行干警将陈某某通知到枞阳法院,悉心释法,反复劝说,使得被执行人的态度由抵触到配合发生了极大转变,主动的履行了案款并支付了执行费。小标的不等于小权利,3000元不多,却是对申请人胜诉权益的有力保障。


案例二

同日,被执行人李某某迫于司法拘留高压,主动履行全额案款。2016年,刘某某向李某某购买物资并预付货款10万元,但李某某未交付等额物资,2019年,双方结算,李某某尚欠刘某某货款32300元一直未付,刘某某诉至枞阳法院,枞阳法院依法支持了刘某某的诉求,判决生效后,李某某仍然拒不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此次集中行动开展之前,李某某仅仅履行8000余元便拒绝继续履行。考虑到年关将至,为了让申请人刘某某过个安心祥和的春节,执行干警决定加大力度,直接将其拘传至执行局内,告知其如不履行义务,将对其司法拘留。一开始,李某某还不以为意,试图“负隅顽抗”,直到执行干警将其送拘至铜陵市拘留所时,李某某才认识到执行干警动了真格,立马请求筹款履行,最终,在其亲属的帮助下,李某某支付了剩余24000元案款,该案执行完毕。


案例三

行动期间,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李某某主动向枞阳法院执行款专户打入4万元,用于履行其所欠枞阳某银行的到期债务。2017年6月,陆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枞阳某银行借款10万元,李某某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到期后,陆某拖欠该银行本息未还,李某某亦未承担保证责任,银行催讨未果,因而成诉,枞阳法院依法支持了银行的诉求。判决生效后,陆、李二人依然未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此前,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之下,双方达成了协议,约定分期还款,每年还款4万元,此次集中行动,正当执行干警准备督促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时,李某某主动将案款4万元缴纳到法院账户。

截至发稿时,枞阳法院共拘传被执行人22人,拘留被执行人5人,扣押车辆2辆,执行完毕案件33件,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7件,执行到位金额103.6万余元。

下一步,枞阳法院将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严厉打击拖延执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以实际行动保障案件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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