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王良林犯危险驾驶罪,于2022年12月15日被本院判处拘役二个月。2023年12月29日,罪犯王良林以因事故全身多处骨折,右腿功能无法恢复,需要长期依靠拐杖辅助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本院经初查认为,罪犯王良林的情况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立案受理。现将对罪犯王良林暂予监外执行立案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如对本院上述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本院反映。
枞阳县人民法院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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