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枞阳法院,帮我公司解除了基本账户的冻结,置换一般账户,使我公司免陷于诉讼带来的经营困境。通过这个案件,我公司深刻感受到枞阳县良好的营商环境,我公司有幸选择枞阳投资发展!”2023年12月13日,枞阳法院执行干警收到被保全公司负责人短信,如是表达感激之情。
案情介绍:
安徽某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电器设备公司)是枞阳县招商引资的重点企业,该公司主要从事电气箱、电器柜、操作台等产品的生产及销售。2023年10月,该公司与安庆市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发生买卖合同纠纷,安庆市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向枞阳县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冻结该公司70万元存款或查封、抵押等价值财产。保全过程中,枞阳法院依法冻结了安徽电器设备公司名下多个银行账户。
2023年12月,安徽电器设备公司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解除对其基本账户的冻结。收到解冻申请后,枞阳法院高度重视,立即对被冻结账户进行审查,后经核实,被冻结的中国银行账户确为安徽电器设备公司的基本账户,该账户主要用于工资发放、税收缴纳、采购、费用报销等重要进出账业务,账户的冻结将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和经营。为了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枞阳法院立即协同枞阳县政府组织双方当事人展开会商。经过多方协商,并经由申请保全人同意,最终确定通过“账户置换”的方式解决—安徽电器设备公司向其建设银行一般账户中存入基本账户等额资金后,法院对该一般账户予以冻结并对中国银行基本账户解冻。通过“账户置换”,安徽电器设备公司成功度过了经营危机。
枞阳法院从实际出发,全面考量变更保全措施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通过对基本账户解冻和普通账户置换冻结的方式,既实现了保全目的,又解决了被保全企业因财产保全引发的经营危机,为财产保全案件中处理银行账户解冻置换探索出一条新的为企业“松绑”之路,为民营经济的发展营造出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