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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法院巧用“先让礼让”工作法化解轻伤害邻里纠纷
作者:陈杨进  发布时间:2023-12-29 11:31:21 打印 字号: | |


近日,枞阳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在案件审理中巧用“先让礼让”工作法,成功化解一起故意伤害案件附带民事纠纷,主持双方调解并达成协议,促成双方矛盾纠纷圆满解决。

王某与朱某均为会宫镇某村村民,后因放羊一事双方发生纠纷,继而发生肢体冲突,王某用拳头击打朱某致朱某肋骨等多部位不同程度受伤,经法医鉴定朱某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王某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逮捕,后枞阳县检察院向枞阳县法院提起公诉。

案件审理过程中,考虑到王某和朱某是同村村民,王某又是低保户,经济状况较差,如果只是简单的就案办案,双方的矛盾不仅不能化解反而有激化的可能,朱某的损失也难以得到救济。承办法官遂会同检察机关赶赴双方所在乡镇,在派出所、村组干部的积极配合下,组织双方及亲属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充分运用“先让礼让”工作法,首先明确王某致朱某轻伤,依法应受到惩处,并应赔偿朱某的损失,但朱某也要换位思考,要考虑到同村村民的关系和王某的实际赔偿能力,如果调解解决纠纷能够取得双赢,相反则会双输。承办法官随后又讲解“先让礼让”故事,倡导双方互谅互让。最终,经过耐心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并予以履行,朱某出具谅解书对王某表示谅解。据此,法院综合考虑本案的犯罪事实、相关情节对王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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