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件“小案”关乎民生,妥善办好连着民心,越是贴近人民群众生活的“小案”,越能让老百姓体会司法的公正和效率。近日,枞阳法院汤沟法庭庭前调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案件标的额虽然只有7000余元,但却有一些争议,原告认为被告不讲信用,就这点材料款一拖再拖;被告认为原告催款都催到家里来了,让自己在当地颜面无存。针对双方的争议,法官及时予以引导、消弭隔阂,现场给出可行的调解方案。在法官沟通协调下,双方很快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调解协议,该起纠纷圆满化解。
原告枞阳县某门业经营部,系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苏某,被告郑某系从事装潢业务。2022年7月,郑某承接了一户家装业务,在苏某经营的门业经营部赊购了一批厨卫柜门、移门等材料,双方通过微信确认了相关材料的价格、品质、数量、交货地点,合计总价款8000余元,郑某预交了1000元的订金。苏某按照约定向郑某确认的地点交付了相关材料并安装完毕。嗣后,苏某向郑某催讨剩余款项7000余元,郑某却一直未付。年底时,因郑某迟迟未支付剩余货款,苏某便找到其老家催讨,双方为此发生争吵、不欢而散。无奈之下,苏某一纸诉状将郑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郑某立即支付货款。
这个案件虽小,事实也基本清楚,但是双方都憋着一口气,如何妥善化解是关键。为实质性化解双方的矛盾,法官庭前仔细翻阅卷宗材料,多次电话与双方沟通了解核实案件情况。通过前期的调查核实,基本上可以确定双方的矛盾症结所在,消除隔阂、实质解纷是该案的最优解。开庭前,双方一见面还是分外眼红,你一句我一句互不相让。见此情景,法官及时将双方分开调解,缓和双方的对立情绪。在“先让礼让”工作室内,法官充分运用“先让礼让工作法”对郑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给出可行的调解方案,郑某爽快答应。法官又及时将该方案与苏某沟通、一拍即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也逐渐放下芥蒂,一改之前的对立状态,现场签署了调解协议。
“小案”事关民生,“小案”的背后连着千家万户,案件的妥善处理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正是这一件件“小案”的化解,让当事人直接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温度,同时也承载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美好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