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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快立速调 助力农民工解“薪”愁
作者:朱方龙  发布时间:2023-11-16 17:13:49 打印 字号: | |

 

“还是法院工作效率高啊,我们找他讨要工资款不知多少次,都是不了了之、没有下文,你看法院这边一立案马上就有结果了……”

话语间,三名农民工有说有笑地走进枞阳法院汤沟法庭诉讼服务站。近日,枞阳法院汤沟法庭庭前调结了三起劳务合同纠纷案。虽说三起案件的标的额加起来才一万元,但农民工的血汗钱却重千钧,为快速解决农民工的烦“薪”事,汤沟法庭诉讼服务站在收到三起案件后,及时启动绿色通道,当天立案即开展调解工作开启办案加速度。通过承办法官的多轮沟通协调,双方就欠款数额的确定,给付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调解协议,三起案件得以快速调结,也因此有了文中开头的那一幕。

原告何某、钱某、王某系同镇同村人,被告李某系某竹子加工厂负责人。2022年2月,李某雇佣何某、钱某、王某在其开办的某竹子加工厂里面从事砍伐等工作,约定每日工资200元。2023年1月,经某竹子加工厂与何某、钱某、王某结算,工厂共欠何某、钱某、王某工资款共计1万余元,李某分别向何某、钱某、王某出具欠条予以确认,并约定三个月后付清。约定付款期限届满后,李某并未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经何某、钱某、王某多次向李某催讨均未果,无奈之下,三人将李某诉至法庭。

考虑该案事实清楚,标的额不大,且涉及农民工欠薪等因素,承办法官及时向李某送达了诉状及相关诉讼法律文书材料并认真听取其意见和想法。李某对欠款的事实没有异议,但表示自己目前厂子资金紧张,希望能给一点时间。承办法官当即对其释法说理,告知农民工薪资受国家法律保护,如不及时履行给付义务还涉嫌违法;虽然三起案件标的额都不大,但是对农民工的意义却非常之大,每个农民工的背后都有一个家庭在等着这些钱,要明白农民工兄弟的不容易,要有同理心。在法官用心用情调解下,李某也转变态度,积极配合法院的调解工作,各方很快就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调解协议,三起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仅用时两天,快捷高效化解了纠纷,同时也快速解决了农民工的烦“薪’事。

人民法庭处在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前沿,是定分止争、化解矛盾的第一线,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时刻把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放在第一位,主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妥善解决好这些群众“小案”,使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温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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