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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不当引纠纷 耐心调解促和谐
作者:钱思远  发布时间:2023-11-08 16:29:40 打印 字号: | |

近日,枞阳法院横埠法庭耐心释法析理,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地面施工引起的侵权责任纠纷。被告某公司及时支付了赔偿款,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3年3月,原告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前往学校,在途径校门前路段时,因避让路面水表井发生车辆侧翻,导致王 某受伤以及车辆损坏。经查明,原告王某在驾车过程中,车速较快,未能确保行车安全;被告某公司在施工作业道路出现损毁期间未及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双方就赔偿数额久久争执不下,为此,原告王某诉至法院。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把释法析理贯穿整个过程,及时理清双方责任,确定调解思路和方案。承办法官先与王某沟通,分析利弊,王某其自身在驾车过程中车速较快存在一定责任;接着又向施工方代表讲解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经过深入浅出地分析,双方同意各让一步,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某公司按30%比例一次性赔偿原告王某受伤各项经济损失,至此纠纷得以化解。

小案件,大民生。人民法院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牵动着各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下一步,枞阳县人民法院将继续践行为民初心,用情用法用理为群众排忧解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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