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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避执行,让你“避”无可“避”
作者:吴茂源  发布时间:2023-11-02 10:18:23 打印 字号: | |


刘某与许某在今年上半年三月份达成和解并长期履行的协议后,刘某仅付了几千元,剩余21000元以各种理由未付。在申请执行人许某多次催要和该案承办法官多次督促下仍未履行。该案承办法官在我院的多次集中行动中多次前往刘某住处,均未发现被执行人刘某,申请人也表示被执行人刘某可能是在故意躲避。

1031日集中行动中,枞阳法院执行干警敲开了被执行人刘某的家门,开门的确是刘某的父亲。

“你好,我们是枞阳县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刘某在家吧?”

在出示证件后,执行干警发现刘某父亲支支吾吾。现场出示搜查令后,直扑刘某卧室,将仍旧昏睡在床的刘某堵在刘某床上。在执行局传唤室,该案承办法官对刘某达成和解协议后拒不按照和解协议履行,而且故意躲避执行的行为,加以严厉训斥,并告知他,今天如果仍旧拒不履行,我院将针对其行为,实施司法罚款和拘留。经过六个小时的思想工作后,刘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请求法院不要对其进行罚款和拘留。并主动打电话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也表示可以放弃6000元案款。刘某父亲送来15000元用于代偿本案剩余案款,该案得以全部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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