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人民法院关于纳入限制高消费令、失信决定书人员的送达公告
下列执行案件因被执行人至今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将其纳入限制高消费令、失信人员之列,现公告如下:
1.(2023)皖0722执1208号,被执行人:吴专,男,1985年3月8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钱桥镇宣庄村柏庄组38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8503082515。
2.(2023)皖0722执1338号,被执行人:任建平,男,1978年1月22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横埠镇雨亭村街道。公民身份号码342901197801226016。
3.(2023)皖0722执1516号,被执行人:左宗标,男,1973年2月14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铜陵市郊区陈瑶湖镇后河村南冲组23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7302147517。
4.(2023)皖0722执1482号、1483号,被执行人:施立,男,1974年1月26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会宫镇建设村施庄组40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7401260873。
5.(2023)皖0722执1602号,被执行人:张勋友,男,1980年2月19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麒麟镇梅花村未叽组7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8002192118。
6.(2021)皖0722执1414号,被执行人:王桂琴,女,1991年3月13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义津镇菁华村梓冲组10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9103132143。
7. (2023)皖0722执1618号,被执行人:安徽新雨其木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枞阳县经济开发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62566376453Y。
法定代表人:张宣华,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宣城宣竹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日新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000501702199。
法定代表人:方正春,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张宣华,男,1976年5月8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辕门新村西区15幢503室。公民身份号码340711197605084014。
被执行人:王霞,女,1975年8月10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辕门新村西区15幢503室。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750810044X。
被执行人:方伟生,男,1965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凤阳路玫瑰苑小区3栋504号。公民身份号码340111196510123052。
被执行人:张小平,男,1968年7月26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吉庆桥村村西自然村29号。公民身份号码330523196807260336。
被执行人:钱强胜,男,1975年1月5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开发区综合园区。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750105003X。
被执行人:张润海,男,1952年8月13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官埠桥镇官山村岱庄组09号。公民身份号码342823195208130439。
被执行人:陈昔英,女,1954年1月21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官埠桥镇官山村岱庄组09号。公民身份号码342823195401210422。
被执行人:张宪飞,男,1981年1月23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浙江省绍兴市杨汛桥镇杨汛居委会江南周53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8101230458。
被执行人:孙惠丽,女,1980年10月11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浙江省绍兴市杨汛桥镇杨汛居委会江南周53号。公民身份号码330621198010113023。
被执行人:朱国平,男,1969年6月30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双一村塔里自然村015号。公民身份号码33052319690630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