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快讯
温情执行 守“未”成长
作者:鲍璇  发布时间:2023-09-11 10:50:03 打印 字号: | |


 “殷法官,多亏了你,这么快就执行到了我孩子的抚养费,真是太感谢了!”,申请执行人何某对执行法官感激的说道。近日,枞阳县人民法院及时妥善执结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全力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何某与被执行人钱某于2014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女。2020年4月,双方因性格不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何某与钱某达成调解协议,孩子由何某抚养,钱某自2020年4月起须每年支付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为止。然调解书生效以来,钱某却迟迟不履行义务,拖欠抚养费累计50000元。无奈之下,何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考虑到该案涉及到未成年人,执行干警第一时间与钱某进行电话沟通,从守护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耐心释法明理,告知其抚养子女既是父母的职责所在,更是法定义务,不要因抚养费的问题给孩子造成二次伤害,耽误了孩子的学习。在执行干警情理并重的劝解下,钱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即支付了20000元抚养费,并就剩余案款双方达成和解,承诺以后会按时给付孩子抚养费。

枞阳县人民法院积极贯彻“温情执行”理念,坚持对孩子身心健康成长有益的原则,积极引导当事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从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政治部
皖公网安备 34072202000211号
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4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