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为拍卖款只够偿还银行欠款,没想到还清了欠款,还能结余近十万元,感谢徐警官,感谢枞阳法院!”被执行人江某在办理好结案手续后,激动的连连道谢。
2022年,江某与伍某因其商品房贷款久拖不付被银行诉至枞阳县人民法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向被执行人送达相关执行文书,并对江某、伍某名下财产进行了全面查控,除了一套作为该案件抵押物的房产,未发现有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江某,了解到其家庭及经济相关情况。原来江某和伍某原系夫妻关系,为邻市池州市人,二人于2019年在枞阳县城购置了一套房产,支付了首付款16万元,向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共计45余万元。后二人因感情不和于2022年协议离婚。伍某因涉刑事案件,现已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江某称其经济困难,确无能力一个人偿还房贷,并申请法院处置该房产。执行干警将了解到的情况转达给案件申请人银行方,银行方了解到江某的经济条件确实不足以清偿银行债务后,同意对案件抵押物的房产进行评估拍卖。执行干警随即启动对该房产的评估、拍卖程序。
2023年6月21日,枞阳法院发布拍卖公告,该房产于2023年7月22日上午10时起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一拍起拍价为57万元,增幅5000元。因拍卖房屋位于新建小学附近,交通便利,本次拍卖吸引了众多围观者,最终有9名买家报名参与竞买。在经过18轮激烈的竞价后,最终,以65.5万元的价格竞拍成功。这一价格比起拍价高出近10万元,溢价率达15%。目前,银行贷款本息全部清偿,执行干警也协助当事人完成了房产过户等手续,被执行人江某还额外获得了近10万元溢价款。
枞阳县人民法院运用线上与线下执行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网络司法程序在短时间内完成了拍卖,不仅有效破解执行中财产变现难的问题,而且实现了房屋的增值,在兑现申请人债权的同时还为被执行人带来了客观的收益,实现了执行双方的共赢,达到了双方皆大欢喜的社会效果。接下来,枞阳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财产处置力度,积极提升执行效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