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枞阳法院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史某司法拘留15日。在拘留所里,史某深深意识到自己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错误行为,主动联系家属筹款并与申请人达成分期履行协议。
张某与史某系朋友关系,2019年,史某因经营需要从2013年起分三次向张某借款,累计借款金额26万元,并约定利息。到期后史某仅归还5万元,后经张某多次催讨未果,因此成诉。后经枞阳法院判决,史某共计偿还张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33万元。判决生效后,史某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枞阳法院执行事务中心向被执行人史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材料,并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网络查控,依法冻结了史某名下的支付宝、微信、银行等十余个账户。被执行人史某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且违反了财产报告制度,枞阳法院依法对其采取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信用惩戒措施。
近日,枞阳法院执行“110”报警电话接到线索,发现被执行人史某车辆停在家门口,执行“110”执勤干警立即驱车前往目的地,将正在家中吃午饭的史某拘传至枞阳法院执行局,并对车辆进行扣押。在执行局,执行干警对史某耐心的释法明理,告知其若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严重的还会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史某仍旧坚称自己没有钱,也筹不到钱,硬是一副“摆烂”的模样。鉴于张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且无还款意向,枞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强制措施。司法拘留不是目的,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在拘留所里,史某就像“热锅上的蚂蚁”不断联系亲友筹款。最终,史某通过家属筹款给付了五万元案款,并就剩余款项和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获得了申请人谅解,枞阳法院依申请人请求对史某提前解除拘留。
法律并非儿戏,对于有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拒不申报财产、恶意逃避债务的被执行人,枞阳县法院将重拳出击、依法采取拘留措施,严厉打击规避和抗拒执行的行为,切实保障司法权威。同时,枞阳法院将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做到知民情、解民忧、暖民意、用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