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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攻坚再发力,护企安商保民生---枞阳法院持续开展“江淮风暴”惠民暖企集中执行行动
作者:周正大、陆如豪  发布时间:2023-08-02 09:36:58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全省法院“江淮风暴”惠民暖企集中执行行动部署会精神,有力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7月31日,枞阳法院吹响“江淮风暴”惠民暖企第五轮集中执行行动的冲锋号,在辖区范围内再次掀起了执行“热潮”。

为确保此此次集中行动取得成效,行动前,执行局专门召开了局务会议,认真梳理了一批线索明确的案件,根据统一指挥,协同作战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可行性强的行动方案。当日清晨6时30分,全体执行干警按照既定计划,分乘4辆警车,以利剑出鞘之势直指被执行人所在地。

【执行现场一】

陶某与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甘某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分三次向陶某借款6万元,2022年7月,经枞阳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分期履行,枞阳法院据此制作了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甘某某未能如约履行还款义务,陶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反馈,发现陶某名下仅有银行存款1万6千余元,便再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将上述案款发放至陶某账户后,无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案件虽然终本结案,但执行法官始终对该案保持着高度重视,希望尽早的兑付陶某的合法权益,此次集中行动,执行干警预先了解到甘某某当日将会出现在自家位于横埠镇的厂房内,于是直奔被执行人所在地,将其拘传到执行局。在执行局内,执行干警一方面向其阐明法律规定,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另一方面也做好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的准备,向其施加压力。最终,迫于执行威慑,甘某某一次性缴纳了余款4万3千余元,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执行现场二】

在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中,枞阳某建筑装修装饰公司被判令向原告方张某支付违约金、未完成工程款及鉴定费合计46000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未履行支付义务,张某申请强制执行。枞阳法院立案受理后,第一时间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但发现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执行干警也多次通过电话对其释法明理,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执行干警的劝诫始终不予理会。此次行动中,执行干警果断出击,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某采取了拘传措施,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在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下,杨某某逐渐改变了以往的情绪,表示愿意履行义务,但因其确无能力一次性履行完毕,希望能够分期还款。最终,经得申请人的同意,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执行现场三】

同日,被执行人王某某迫于执行高压,支付案款一万元并请求他人为其提供担保后,与申请人程某某达成了和解协议。程某某与王某某因加工合同纠纷成诉,多次向其催讨加工费未果后,具状起诉。经枞阳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但协议生效后,王某某始终未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多次上门执行均未发现其踪迹,此次行动,执行干警确定王某某的踪迹后,做好了充足的行动预案,顺利将其拘传至执行局内。鉴于王某某长期逃避、抗拒执行,枞阳法院拟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见到执行干警动了真格,王某某的心理防线崩塌了,主动提出分期履行,并愿意请求他人为自己提供担保。最终,在王某某支付10000元并由他人为其提供担保后,经程某某同意双方达成了和解。

此次执行行动,枞阳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在突出执行强制性的同时,又兼顾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妥善把握执行时机,找准双方的利益平衡点,经过14小时的持续奋战,截至发稿时,枞阳法院成功拘传被执行人4人,结案12件,执行到位65.43万元。执行工作是当事人兑付胜诉权益的最后一公里,如何让法律文书上的“纸上权益”兑付成胜诉当事人手中“真金白银”是司法工作实效性的体现,也是执行法官的不懈追求。今后,枞阳法院将紧紧围绕上级法院决策部署,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对被执行人“欠”、“赖”、“拖”、“怠”的不良风气进行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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