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筑牢公职人员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发挥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示警作用,8月1日上午,枞阳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邀请全国人大代表余青青,市、县人大代表,枞阳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银行系统及本院干警共240余人现场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吞公共财物203万余元;挪用公款65万余元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涉案金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枞阳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公开审理,庭审现场庄严肃穆,程序严谨有序,方式公开透明,合议庭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认真听取了控辩双方及被告人的最后陈述,该案将择期宣判。
本次旁听庭审活动,以真实典型的案例“现场授课”,给现场党员干部敲响警钟,增强了警示教育的震撼力、感染力,同时也提醒有关单位加强管理,堵塞监管漏洞。
下一步,枞阳法院将进一步延伸司法审判职能,有效落实旁听案件庭审常态化、制度化,将审判资源转化为法治宣传教育资源,实现以案为戒、以案明纪,达到“审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