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枞阳县人民法院横埠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承办法官找准当事人矛盾症结,精准调解,使得双方当事人放下芥蒂,握手言和。
王某、李某均系同一村民组人,2015年,被告李某承包农用地,租用了原告王某家的0.4亩承包地,并约定每年给付200元承租费。前些年,李某在承租土地上栽种了果树,并搭建鸭棚,2019年,王某知晓后,要求与李某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并要求李某对土地恢复原状,支付承包费用,但李某至今未实施并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承包费用,后经王某多次催要,李某不予理会,致使王某经济利益受损,为此,王某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为达到案件事了,解决纠纷的目的,承办法官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彻底解决双方矛盾。考虑到双方当事人都是老年人,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提升司法服务质效,承办法官遂决定采取“司法送达+上门调解”的方式处理该案,奔赴当事人家中,向王某、李某送达传票等诉讼材料的同时,深入开展调解工作。表明来意后,弄清双方的争议点便展开调解,承办法官从法理、情理两个角度耐心和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一方面详细解释合同中具体条款的约束力,阐明法律依据;另一方面让当事人换位思考,尽量平衡双方利益,最终原被告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解除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之间的土地租赁合同;被告李某一次性支付相关费用900元。双方握手言和、冰释前嫌。
本案中虽涉案标的不大,但群众事无小事,“办小案、暖民心”是我们坚持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的一项基本原则。下一步,枞阳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用实际行动不断提高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让人民法庭的职能作用通过服务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得到充分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