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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翁婿为借款对簿公堂 巧法官情理结合融坚冰
作者:朱方龙  发布时间:2023-07-03 09:38:51 打印 字号: | |


“孩子刚好放暑假了,我今天带回去住几天,顺便带他去动物园玩玩,孩子的爷爷奶奶也经常念叨着他……”眼前这温情的一幕,让法官悬着的心终于放下。近日,枞阳县法院汤沟法庭庭后调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案件看似一起普通的借款纠纷,但却因为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而变得不寻常。在承办法官的释法说理、用心用情调解下,双方当事人从最初的针锋相对,到后来的逐渐缓和,心中的坚冰也慢慢融化,最终冰释前嫌、回归理性。

原告钱某与被告何某原系翁婿关系。2015年,何某在市区购买了一套房产,因手头经济吃紧,故向钱某借款5万元。考虑系翁婿关系,钱某二话不说将自己的养老钱借给何某,当时连借条都未打。转眼间来到2019年,钱某的女儿与女婿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婚姻岌岌可危。一看女儿与女婿的婚姻现状,钱某此时心理犯起了嘀咕,倘若他们离婚了,自己的债权连个凭证都没有,到时如何去主张,遂让何某补写了借条。2021年钱某的女儿与女婿婚姻也走到尽头,在法院调解离婚。嗣后,钱某多次向何某催讨借款未果。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何某告上法庭,请求判令归还其借款及利息。

案件受理后,法庭工作人员及时将起诉状副本及相关法律文书材料送达给何某,何某的态度一开始很消极,表示借款时间很长了,自己搞不清楚有没有还,但印象中这个钱已经还过了;又说自己这几年因为疫情的原因生意不好做,日子过得很紧,加上又是房贷、车贷,压力山大,开庭估计没有时间过来。为查明案件事实,妥善处理该案,开庭前书记员多次联系何某,讲清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争取开庭时到庭应诉。鉴于双方之前的特殊关系,开庭当日,钱某一大早就带着自己的女儿、外孙一行人早早来到法庭,何某姗姗来迟。为实质性化解双方的矛盾,法官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希望双方能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化解纠纷,但却事与愿违,双方是各执己见、互不相让。庭审中,对于借款的事实何某予以认可,但是提出借款属于自己原婚姻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也即原告的女儿,即便要偿还,前妻也应承担借款的一半;同时提出该案诉讼时效已经过。钱某则是向法庭提供了短信记录、电话录音等相关证据,据理力争、分毫不让。庭审结束后,法官语重心长地对何某说道:“通过庭审查明,案件事实已经很清楚了,本案的诉讼时效并未经过。至于你提出的夫妻共同债务问题,你们在法院协议离婚时,已经就债权债务问题作了约定,债务由你一人负责偿还,这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虽然该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但钱某只起诉了你,是其对诉权的自由处分,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考虑你经济上的压力,双方可以就还款作出计划,分期分批偿还,也是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啊!同时你也要考虑孩子的健康成长,毕竟你们闹得不可开交,让孩子幼小的心灵多受伤害啊……”。在法官的真诚劝导下,何某转变了之前的对立情绪,同意了法官提出的调解方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就分期分批还款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签署调解协议。至此,案件得以圆满化解,亲情也得以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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