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谢谢你们,这个钱我要了一年都没要到,你们一个多月就帮我执行到了,十分感谢你们!” “不用谢,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朱某某从事服装加工,2022年7月20日,高某某与朱某某商议加工一批服饰,双方协商一致加工费总计58000元,双方口头约定当月月底付款,高某某一拖再拖,截止到2022年11月1日仍有尾款18000元一直不肯支付,朱某某多次催讨未果,故诉至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书生效后,高某某仍未主动履行生效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朱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今年5月6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枞阳法院依法向高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被执行人高某某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对其名下的财产进行了网络查询,依法予以冻结。6月18日下午两点多,申请人朱某某联系执行法官,说找到了高某某,要求前来执行。执行法官迅速组织干警前往,将高某某拘传至枞阳法院执行局。在执行干警多番释法明理下,被执行人高某某仍不为所动:“你们法院愿意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我没钱。”
执行法官果断决定对被执行人高某某采取拘留措施,高某某看到法院动真格,表示愿意还钱,一边赶忙联系家人筹钱。下午五点多,被执行人高某某交付了全部案款,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