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安徽省高院5月31日吹响“江淮风暴”惠民暖企集中执行行动集结号后,枞阳县法院为进一步落实行动部署会要求,开启对重点案件摸排,不断加大执行力度,聚焦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被执行人安庆市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生态农业公司)为当地一家主营水产、苗木、花卉养殖销售的民营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导致资金出现问题,借款无力偿还,申请执行人经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案件最终进入执行程序。
该生态农业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在枞阳县法院涉企业及企业法人案件共5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枞阳县法院第一时间发布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在执行过程中,生态农业公司告知执行干警其公司正在设法融资,请求法院给予时间、宽限执行期限。为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兼顾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法官多次召集双方进行协调沟通,申请人同意暂不对该公司采取强制措施。执行干警通过“和解-融资-盘活-经营”的执行模式,助力该企业顺利融资并恢复生产。
6月8日,涉5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齐聚枞阳县法院执行局,生态农业公司将其中的三个标的较小的案件现场履行完毕,涉案金额分别为37万元、22万元、10万元。另外2起案件因标的较大,该生态工业公司承诺分期履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沟通后,顺利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
截至目前,被执行人已履行案款共计七十余万元,被执行人公司的经营也步入了正轨。该系列案件的顺利执行既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尽可能地减少执行对企业正常经营带来的影响,在实践中因案制宜,人性化执行,实现债权受偿和企业重生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