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对罪犯方德祥暂予监外执行立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31 11:15:23 打印 字号: | |


 

罪犯方德祥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23年5月19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23年5月25日,罪犯方德祥以其患有食管鳞癌(CT3N1M0)ⅢB期、胃原位癌需要保外就医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本院经初查认为,罪犯方德祥的情况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立案受理。现将对罪犯方德祥暂予监外执行立案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如对本院上述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本院反映。

 

 

枞阳县人民法院

2023年5月31日

 

意见反馈方式:

电话:0562-3218711,3213756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枞阳镇长安路枞阳县人民法院刑庭


 
责任编辑:政治部
皖公网安备 34072202000211号
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4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