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
送 达 公 告
为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现向下列被执行人公告送达失信决定书、限制高消费令:
1、(2023)皖0722执116号,被执行人:胡晓燕,女,1983年10月7日出生,汉族,农民,户籍地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横埠镇新庄村马庄组23号,经常居住地安徽省安庆市岳西县天堂镇东山社区居委会小冲组10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8198310070122。
二○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