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枞阳法院法官通过互联网法庭“云审”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0年,被告陈某开始在原告元龙汽修设备公司购买汽修设备。起初,陈某取货后即支付货款。2021年3月4日开始,陈某开始拖欠货款。元龙汽修设备公司考虑疫情原因,继续供货。至2022年3月2日,陈某欠货款37300元,元龙汽修设备公司后通过微信与电话都无法联系被告,便将其起诉至枞阳法院。
案件受理后,法官通过电话微信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因原告元龙汽修设备公司路途遥远,陈某从外地返乡应诉成本很高,承办法官通过互联网法庭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线上调解,通过手机屏幕共商矛盾化解路径,并在手机端签署调解协议,双方达成分期给付汽修设备款的调解意见,且陈某当即给付诉讼费用,本次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下一步,枞阳法院将持续发挥人民法院司法服务保障职能,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