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望偷渡缅甸能发财致富,岂料失足成为电信诈骗“马前卒”,不仅淘金梦碎,还招致牢狱之灾。近日,枞阳县法院判决李某构成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一千元。
2020年3月,李某在游戏中结识一个网友,该网友称有路子去金三角赚钱,做客服月赚万元。面对高薪诱惑,李某在“蛇头”安排下偷越国境进入缅甸北部果敢自治区。随后加入境外电信网络诈骗集团。该组织从“Soul”、“抖音”、“小红书”等社交软件中物色中国境内居住的单身或离异女性,并通过网络聊天实施“杀猪盘”类电信网络诈骗。2021年李某离开诈骗集团,后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投案自首。案发后,李某向公安机关退缴违法所得2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三人以上结伙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参加境外诈骗集团,在境外针对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诈骗数额虽难以查证,但一年内出境赴境外诈骗犯罪窝点累计时间30日以上,属诈骗犯罪“其他严重情节”,已分别构成偷越国(边)境罪、诈骗罪,应予以数罪并罚。综合考虑李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后,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近期,安徽合肥某职校四名学生偷越国境前往缅甸后失联引发舆论广泛关注,而自2022年以来,枞阳法院审理偷渡到缅北参与诈骗集团实施诈骗犯罪的案件也高达40余件。境外不是暴富天堂,更不是法外之地,当面对他人出国暴富的诱惑时,不妨多一点警惕,不要轻信,更不能偷越国境,否则不仅触犯了法律,还可能失去人身自由,危害自己生命财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