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枞阳法院义津法庭收到了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县人民法院的委托送达函,请求协助送达原告陆某与被告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被告徐某的诉讼材料。通过翻阅其中文书,法庭工作人员发现案件开庭日期将近,为不耽误本案正常审理,在电话联系徐某未果后,便决定利用午休时间前去徐某住所地送达。
经过与徐某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沟通了解后发现,徐某已离乡多年,且在村里也没有亲朋好友与其有联络,经法庭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和协调,村委会出具了徐某下落不明的证明。
法庭工作人员遂即与扶绥法院法官取得联系,告知其送达情况,同时将村委会出具的证明一并寄回,以便兄弟法院及时开展下一步送达工作。扶绥法院法官对义津法庭干警的倾力配合和高效送达表达了由衷的感谢。
近年来,枞阳法院一直提高思想站位,秉持“全国法院一盘棋”的司法理念,在审判任务繁重的现实背景下,坚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及时完成外地法院的委托送达协助请求,探寻多渠道送达方式,尽可能节约司法资源,全力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将公平正义带给每一位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