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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法院巡回法庭进乡村
作者:吴倩  发布时间:2023-03-15 16:46:27 打印 字号: | |


“现在开庭!”314日下午,枞阳法院“巡回法庭”走进钱铺镇鹿狮村村部,在村民家门口开庭。

此次“巡回法庭”公开审理的是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被告驾驶的三轮电动自行车与原告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由于被告目前患有较为严重的疾病无法正常到法院审判法庭参加庭审,承办法官杨玭嫔为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活动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又考虑到这类案件在农村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让村民们参与旁听能够启发村民更妥善地化解同类纠纷,起到“以点带面”的教育作用,便将法庭开到了村民家门口。庭审现场吸引了广大村民,整个庭审过程秩序井然。经过庭前调解、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流程,60分钟后庭审顺利结束。

近年来,枞阳法院以“枫桥式法庭创建”工作为抓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送法进村、巡回审判等活动,方便群众诉讼,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群众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将矛盾纠纷排查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力求取得“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社会效果。

法官说法:电动自行车日常生活中非常常见而且使用广泛的交通工具驾驶电动车上路行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更好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另外,对于摩托车等属于机动车性质的车辆,除驾驶人应当依法安全文明驾驶外,应依法投保交强险,如果发生事故可以为被侵权人及时获得损害赔偿提供保障,同时也可以减轻自己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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