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3月14日下午,枞阳法院“巡回法庭”走进钱铺镇鹿狮村村部,在村民家门口开庭。
此次“巡回法庭”公开审理的是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被告驾驶的三轮电动自行车与原告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由于被告目前患有较为严重的疾病,无法正常到法院审判法庭参加庭审,承办法官杨玭嫔为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活动,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又考虑到这类案件在农村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让村民们参与旁听能够启发村民更妥善地化解同类纠纷,起到“以点带面”的教育作用,便将法庭开到了村民家门口。庭审现场吸引了广大村民,整个庭审过程秩序井然。经过庭前调解、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流程,60分钟后庭审顺利结束。
近年来,枞阳法院以“枫桥式法庭创建”工作为抓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送法进村、巡回审判等活动,方便群众诉讼,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群众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将矛盾纠纷排查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力求取得“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社会效果。
法官说法:电动自行车在日常生活中是非常常见而且使用广泛的交通工具,驾驶电动车上路行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更好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另外,对于摩托车等属于机动车性质的车辆,除驾驶人应当依法安全文明驾驶外,应依法投保交强险,如果发生事故可以为被侵权人及时获得损害赔偿提供保障,同时也可以减轻自己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