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过程中,枞阳法院执行团队本着善意执行理念,远赴江苏省常熟市执行,力促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申请执行人当场受领案款2万元,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徐某某与章某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章某某从事服装销售业务,2021年10月,经人介绍,与从事服装加工业务的徐某某相识。随后,章某某请求徐某莫为其加工男款棉袄,并约定了加工费,同年12月,徐某某完成服装加工并将成品交付章某某,但之后徐某某多次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催要欠款,章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拖延,分文未付,因而成诉。经审理,枞阳法院判令章某某给付徐某某服装加工费135300元,判决生效后,章某某仍拒绝履行,徐某某向枞阳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
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向章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均被章某某所无视,通过网络查控及线下调查也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尽快兑付徐某某胜诉权益,执行干警决定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查找线索。2月下旬,执行干警在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后,驱车赶往常熟市最终在被执行人住所地当场将其拘传,并准备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看到执行干警动了真格,章某某慌忙表示自己此时正处于缓刑考验期内,如被采取拘留措施,将会被撤销缓刑,恳请法院不要对其采取拘留措施,他会立即筹钱归还欠款。考虑到章某某如被撤销缓刑,案件执行必然会面临更大难度,为尽快兑付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枞阳法院决定暂不对章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但勒令其当日必须筹款归还。最终,经过协调,徐某某与章某某达成了和解协议,当天章某某在亲友处筹得案款2万元交给了申请人,并就剩余案款拟定了详细的还款方案。
枞阳法院在严格规范执行的同时秉持善意执行的理念因案施策,既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降低了被执行人的影响,让执行手段既不缺位也不越位,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执行有力度,司法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