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今天来枞阳法院就是想解决我和吴某的民间借贷纠纷,银行卡被冻结了,支付宝和微信也被冻结了,马上就要过年了,连发个红包都不行,你们还时不时的来我家找我...”被执行人杨某在接到执行法官的电话后主动到法院沮丧地说道。
吴某诉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枞阳法院主持调解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告杨某尚欠原告吴某借款28000元,自2022年10月起被告杨某每月8日前归还借款5000元,直至28000元全部付清时止;但调解生效后,杨某未能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吴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杨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还款义务,并冻结了杨某名下的所有银行卡及支付宝、微信等账户,并通过电话联系上杨某,要求杨某来法院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
近日,被执行人杨某主动来到枞阳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耐心的对杨某释明法律,对杨某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使杨某认识到不履行还款义务是违法悖理的行为。最终,经调解,杨某当场支付吴某一万元,剩余款项作出书面承诺在二月底之前还清,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