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不给”和“欠钱不还”始终是群众心中的两大“难”,尤其是当下受疫情影响,经济环境低迷的大背景之下,其所面临的讨薪难的困境,更是雪上加霜;因此劳务合同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的案件数几乎占了基层法庭民事案件的“半壁江山”。近日,王某以拖欠工资为由一纸诉状将周某起诉至枞阳县人民法院义津人民法庭。
王某与周某系枞阳老乡。2016年,周某雇佣王某在W市周某所承包的室内装修工地上从事油漆工粉刷工作。工程结束后经双方结算,周某尚欠王某劳务工资款7800元,在王某的催讨下,周某和其父亲分多次共给付工资款2800元,余下5000元一直拖欠不付,后来周某干脆玩起了失踪,电话不接,信息不回,无奈之下王某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
几经周折,承办法官终与周某取得了联系,在多番释法明理后,其仍各种推诿,调解不成之下,承办法官及时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并依法作出了判决。王某在自身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时,由衷对承办法官表达了感谢。
急民之所急,忧民之所忧,法槌轻敲彰显着法律的公平和正义,法槌重敲维护着庭审的肃静和庄严。法律是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保障,法官应成为人民群众期盼的“及时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