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枞阳县人民法院义津人民法庭在辖区某村村委会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
姚某与李某比邻而居多年,偶因琐事发生口角。今年3月份,姚某打算将老房子进行修缮以便于生活居住,因建材堆放等问题,双方再起争执,交涉过程中两人言辞激烈,互相推搡,以致不同程度受伤,现为各自赔偿责任问题双方协商未成,以致成讼。考虑到事发邻里之间,以及当前健康权纠纷频发的现状,法官通过庭前送达以及多方走访了解了基本案情,认为本起案件审理具有典型教育意义,随即决定将庭审搬至两人所在地的村委会,开展巡回审判。
庭审中,法官充分听取了原被告的诉辩意见,围绕双方的争议焦点开展了法庭调查,原被告也围绕各自主张分别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就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了激烈的法庭辩论。
庭审结束后,法官在庭审基础上趁热打铁,给双方释法明理,梳理各方责任,同时告诫两人“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和睦、友好相处方是正解,在村委会、司法所等职能部门共同协调之下,两人终于卸下心防,认识到之前的冲动之举多有不妥,并最终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此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服务需求的前沿阵地,要积极主动融入地方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通过对典型案件开展巡回审判,让法官走出法庭、走进乡村、走到人民群众的身边,通过“审理一案”,达到“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于当地,通过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积极为幸福枞阳贡献司法力量。(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