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法院工作报告
枞阳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发布时间:2022-07-20 17:06:22 打印 字号: | |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177.80

54.59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22.60

10.17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55.20

44.42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0.00

44.42

公务用车购置费

75.20

0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枞阳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7.80万元,支出决算为54.59万元,完成预算的3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三公”经费规定;二是公务用车因芯片短缺未购置成功。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枞阳县人民法院内设 10个机构和下设 4 个基层人民法庭。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枞阳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17万元,占18.6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4.42万元,占81.3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原因是2021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故2021年枞阳县人民法院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10.17万元, 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2.43万元,下降55%,下降的原因是严格做好接待审批,严控接待批次和人次。2021年枞阳县人民法院国内公务接待共2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103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协助办案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等。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安徽省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铜陵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铜陵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248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42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10.78万元,下降71.38%,下降的原因一是公务用车因芯片短缺未购置成功;二是严格做好车辆的管理和使用,进一步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75.2万元,下降100%,下降的原因是公务用车因芯片短缺未购置成功。2021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42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35.58万元,下降44.48%,下降的原因是严格做好车辆的管理和使用,进一步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审判执行业务、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截至2021年12月31日,枞阳县人民法院机关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责任编辑:政治部
皖公网安备 34072202000211号
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4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