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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法院获“县2022年园林式居住单位”称号
作者:王利霞  发布时间:2022-08-18 16:57:19 打印 字号: | |


近日,枞阳县人民法院在“枞阳县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评比活动中,被县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评比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枞阳县2022年园林式居住单位”。

一直以来,枞阳县人民法院党组积极贯彻落实我县争创国家园林城市的目标,高度重视园林式居住单位的创建,紧抓绿化美化工作,科学规划、精心管理。院内的树木与花草不仅引用了绿化常用品种来配置,还将乔木、灌木、果树和草地合理分布,形成了我院四季花开、花果交替,空气流动感强的优美环境。

今后,我院将继续加强庭院环境管理和绿化养护,突显园林特色,丰富人文内涵,强化长效管理,提升绿化品位,为干警提供舒适温馨的工作环境,为诉讼参与人提供轻松、舒适的诉讼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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